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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课程标准

发布时间:2024-11-17    阅读次数:183

一、课程标识

课程代码: 701131

课程类别:公共必修课

学    时:16

学    分:1分

适用专业:适用全院各专业学生

编    制:余璐

审    定:余璐

二、课程概述

(一)制定依据

1、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要求,结合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职业发展需求制定。

2、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导向,注重劳动教育对学生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的提升作用。

3、旨在通过系统化的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精神、劳动技能和劳动习惯。

(二)课程性质

1、《劳动教育》是高等职业院校各专业学生必修的通识教育课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综合性。

课程以劳动实践为基础,融合劳动理论、劳动技能和劳动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劳动能力,提升劳动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课程地位与作用

1、在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中,《劳动教育》占据重要地位,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它与专业课程相互补充,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通过劳动教育,学生能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培养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的精神风貌,掌握必要的劳动技能,提高职业素养和创新能力,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设计思路

本课程设计遵循“知行合一、工学结合”的原则,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通过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劳动的价值和意义,掌握基本的劳动知识和技能,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同时,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劳动教育全过程,实现价值引领与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的有机统一。

四、课程目标

(一)总体目标

培养学生的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提高学生的劳动素养和职业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具体目标

1、素质目标:

① 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② 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培养学生的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

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忠诚度。

2、知识目标

① 了解劳动的历史、意义和价值,掌握劳动安全、劳动法规等相关知识;

② 熟悉不同职业的劳动特点和要求,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和职业素养;

③ 学习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的内涵和价值,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价值观。

3、能力目标

① 具备一定的劳动实践能力,能够独立完成一些简单的劳动任务;

② 学会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劳动中的问题;

③ 提高学生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够与他人合作完成劳动任务。

五、课程内容设计

序号

课程内容

教学要求

 

参考学时

1

模块1 劳动基础理论与劳动精神

劳动的概念、历史、意义和价值

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的内涵和价值

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劳动观念

2

2

模块二 劳动安全与劳动法规

劳动安全知识和技能,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等

劳动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

提高学生的劳动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

3

模块三 职业劳动技能

结合专业特点,介绍不同职业的劳动技能和要求

通过实践操作,让学生掌握一定的职业劳动技能

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创新能力

 

6

4

模块四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了解社会需求和劳动价值

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提高学生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4

5

模块五 劳动成果展示与评价

学生展示自己的劳动成果,分享劳动经验和体会

教师和学生共同对劳动成果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培养学生的自我反思和评价能力

 

2

合计

16

六、考核方式

1、考核形式:采用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过程性考核:占总成绩的 70%,包括课堂表现、实践操作、作业完成情况等。

3、终结性考核:占总成绩的 30%,采用展示劳动成果,分享劳动经验和体会,考查学生对劳动教育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

七、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1、教学方法:采用讲授法、案例分析法、实践教学法、小组讨论法等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2、教学资源:充分利用教材、多媒体课件、网络资源、实训基地等教学资源,丰富教学内容。

3、实践教学: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劳动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二)师资队伍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劳动教育教学水平。教师应具备丰富的劳动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能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和掌握必要的劳动技能。

八、教学评价

1、评价主体: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相结合。

2、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3、评价方法: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

九、其它说明

1、本课程标准适用于高等职业教育各专业。

2、本课程在实施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国家关于劳动教育的最新政策动态,及时调整和完善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

3、加强与全学院其他课程的衔接与融合,形成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