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五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的通知
关于参加第五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的通知
各系、辅导员:
根据国教院函字【2017】19号《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的通知》精神和学院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导辅导员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升辅导员专业化、科学化水平,以及辅导员职业化发展所需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要求,决定我院59名专兼职辅导员参加本期培训,培训辅导员名单附后。
一、 培训时间:2017年11月1日—12月31日。
二、 培训内容及组织形式
本次培训依托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平台组织实施,培训期间参训辅导员在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www.ausc.edu.cn)进行注册,登录后使用学习卡卡号,即可参加培训学习活动。(学员学习操作流程详见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首页顶部操作指南)
(二)培训期间参训学员也可以下载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APP移动客户端随时登录学习。
三、学习任务
培训学习分为课程学习、交流研讨、心得撰写三个环节。
(一)课程学习
1.课程学习内容已统一打入“我的学习-课程学习”课表中供参训学员学习。参训学员须完成35学时(45分钟/学时)的课程学习任务。
2.参训学员在“我的学习-参考资料”一栏中可以查阅与本次培训相关的文字资料。
(二)交流研讨
1.培训期间,参训学员结合工作体会和培训心得在“我的学习-班级研讨”开展班级主题研讨,每人至少发帖2条。
2.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互动社区”已开通“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专题网络培训”论坛版块,参训学员可在“我的学习-项目论坛”与全国范围内的辅导员同行进行交流研讨。
(三)心得撰写
培训后期,参加在职提高培训的学员须结合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撰写1篇学习成果。
撰写要求:主题鲜明、语言通顺、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字数在1500字左右。
四、考核认证
(一)考核要求
课程学习35学时;
班级交流研讨发言至少2条;
撰写学习心得1篇。
不按时完成考核要求者培训不合格,将取消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良好以上优秀辅导员考核资格并且辅导员职称晋升推迟一年。
(二)认证形式
培训结束后,完成考核要求的学员可在“教学服务-电子证书”一栏中打印“学时证明”,作为本次培训的证明纳入相关档案。
五、进度安排
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培训进度,完成以下各阶段工作:
阶段 |
任务 |
要求 |
第1阶段 (10月31日前) |
账号注册和 使用学习卡 |
①培训启动,学员完成账号注册; ②学员“使用学习卡”,进入班级。 |
第2阶段 (11月1日至12月20日) |
完成学习任务 |
①学员根据学习任务安排学习计划; ②学习视频课程; ③学员按计划参与交流研讨、心得撰写; ④学员在线打印学时证明; ⑤学习结束前完成满意度调查问卷。 |
第3阶段 (12月21日-31日) |
总结与结业 |
完成培训总结等工作。 |
六、管理服务
(一)本次培训组织管理与教学辅导由班级管理员主要负责
具体职责见《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班级管理员工作手册》。
(二)学习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
1.咨询本校负责本次培训的班级管理员;
2.咨询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
(1)通过平台登录后的客服浮窗咨询高教客服老师: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学员服务热线电话:400-811-9908
服务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22:00。
周末及节假日照常值班。
(3)通过平台登录后页面右侧的“平台操作咨询”窗口留言咨询。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参加第五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网络培训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