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赵效祖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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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部审计实施办法》(甘交院字[2016]206号)《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甘交院字[2016]209号)及学院党委组织部委托,由学院审计处和会计事务所组成联合审计组,自2024年12月31日起,对兰州路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赵效祖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为2021年7月-2024年12月),必要时延伸到以前年度。
相关单位职工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可在审计期间向审计组反映,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负责人:石磊(甘肃茂源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审计组成员:伏永祥、曹淑娟、陈亚亚
审计处联络人:陈亚亚
电话: 8527161 电子邮箱:fuyongxiangyx126.com
特此公示
审计处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