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我院消防管理,确保消防控制系统的正常运行,发挥其技防功能,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控制系统的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学院消防控制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熟悉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 、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根据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
三、值班人员须认真遵守值班制度,不得使用报警专线拨打非工作电话,确保与报警联动单位的联络畅通。在监控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与其工作无关的活动,控制室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工作换班交接时,要主动询问前班工作情况,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并在值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记录,由交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五、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不得漏记或做虚假记录。消防设备如发生故障导致设备无法正常工作,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在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报告,由保卫处组织维修。
六、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报警或设备故障,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定期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检查,做好系统功能试验,确保消防设备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
七、发生火灾应及时准确启动消防设备,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并向"119"报警,协助消防队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
八、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消防监控室,外单位人员参观监控室,必须经保卫处领导批准,并由保卫处工作人员陪同。
保卫处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