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协会章程
第一章 环境保护协会组织机构
第二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本协会中文名称为“环境保护协会”,英文名称为“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ssociation”,缩写为“EPA”。
第二条 建立:于2003年6月5日成立。
第三条 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校纪校规,服务社会,帮助人群,倡导人们保护环境。
第四条 性质:本协会是一个非盈利性的社团组织,从事环保公益活动。
第五条 地址: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章 发起人
第六条 协会由学校和关注校园环境的同学共同成立。
第七条 基于支持校园环保公益事业的共识,协会发起人在协会发起成立当年自然取得理 事资格;协会在自己的网站和出版刊物上记载各位发起人。
第四章 成员
第八条 凡是认同协会章程并向协会捐赠15元及15元以上人民币现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皆可成为协会的成员。
第九条 成员在协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协会的人事决定有投票权。
第十条 成员有权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对于任何一位成员的建议和批评,协会会长和副会长在一周内必须有明确的答复。
第五章 部门及部门职权
第十一条 理事会由会长和副会长组成,负责协会日常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组织发展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团支部由团支书、宣传委员和组织委员组成。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政策和精神。
第十三条 办公室由主任和副主任组成
1、日常会议的主持,安排和记录;
2、委员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3、协调其他部门的人事关系与社团意见纠纷;
4、活动考勤,协调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及监督办公室值班人员。
第十四条 宣传部由部长和副部长组成,负责对协会的宣传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宣传工作。
第十五条 新媒体由部长和副部长组成。
1、负责协会通讯稿;
2、会议及活动时的照片拍摄;
3、负责宣传视频的制作与剪辑及活动时的大屏幕制作。
第十六条 组织部由部长和副部长组成。
1、负责大型活动的组织,会议场地的秩序;
2、配合外联部组织负责外出人员的安全;
3、内部会议开始负责组织会议。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协会执行机构,审议协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协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以上部门有对于部门负责人的罢免和推举的权利。
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九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于会费、捐赠、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第二十条 本协会按照学校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一条 协会换届或更改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
第二十二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部门、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2022年5月5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的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