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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甘肃省部分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2    来源:科学技术处    阅读次数:44

校属各单位:

按照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和省级财政科技预算管理要求,现将2026年甘肃省部分科技计划项目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征集项目范围为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计划、创新引导计划部分专项。基础研究计划征集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2类项目;创新引导计划征集科技特派员与科技赋能乡村振兴(东西部科技协作)专项、科技专员专项、科普能力建设专项3类项目。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科技人才计划等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将在8月中旬另行发布。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项目申报人登录甘肃省科技厅网站,进入“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xm.gskeju.cn),选择不同计划类别(专项),填写对应的申报书,上传附件资料并在线提交项目申报书。在线提交申报书截止时间:2025年8月24日(星期一)24时。

(二)审核推荐。项目推荐采取主管部门推荐方式。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学校、参与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在项目预定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项目实施起始时间以2026年1月1日计算),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在甘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执行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4.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26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申报1项。主持2项及以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尚未验收(结题)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储备项目。承担定向委托重大(重要)科研任务的,不在计算之内。

5.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二)其他要求。

1.已获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在省级科技计划体系中跨计划类别重复申报,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当年项目申报资格,并视情况记入科研失信记录。

2.申报人应严格按照要求,提供项目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

3.涉密项目采取线下方式申报,不得在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

四、资金支持方式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省级财政资金给予资助,根据任务按年度安排下达,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配套自筹资金。

五、特别说明

省科技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科技监督处举报,举报受理电话:0931-8834614。

六、咨询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董晓龙

联系电话:18194166982   QQ2860228725

附件:

附件1.2026年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要求.docx

附件2.2026年基础研究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要求.docx

附件3.2026年创新引导计划科技特派员与科技赋能乡村振兴(东西部科技协作)专项申报要求.docx

附件4.2026年创新引导计划科技专员专项申报要求.docx

附件5.2026年创新引导计划科普能力建设专项申报要求.docx

科学技术处

2025年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