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 /交院要闻 /正文

学院食堂被评为“甘肃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

发布时间:2017-03-29    来源:饮食中心    阅读次数:917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甘肃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和“示范性标准化学生食堂”评审结果的通知》(甘教后勤〔20171号)精神,我院学院食堂被甘肃省教育厅评为“甘肃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

328日,学院副院长王运周和饮食服务中心主任念琳一同为学院食堂——甘肃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揭牌。

11

近年来,我院十分重视学生食堂工作。学院先后投入大量资金,对学院食堂后堂设备、师生员工就餐环境进行提升改造,整个食堂宽敞洁净,布局清晰合理,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格按规范操作,食品安全防控措施到位。

201611月,根据教育厅开展有关各大高校标准化学生食堂的创建工作要求和部署,我院饮食服务中心积极进行创建申报,向甘肃省教育厅提交了学院食堂信息资料,并于20171月接受标准化食堂信息资料的评估验收。

饮食服务中心将以此次评估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落实学院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操作环节,严格按照标准化食堂的要求,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学院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