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4-03-10
来源: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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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认真践行“三个代表”思想,树立正确的理念,勤政务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在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配合处长按照财务工作计划负责财务处工作。
第二条 认真学习掌握财务管理制度和法规,贯彻执行《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高校财务制度》。协助处长参与学院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
第三条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方针,协助处长组织预算的申报及报表的编制,组织预算执行、监督与分析工作,组织年终决算工作。
第四条 协助处长加强财务基础工作的检查,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发现、纠正会计核算中的差错,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全面、及时、准确。
第五条 协助处长科学合理使用和调度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节约意识、风险意识。
第六条 协助处长统筹安排计划财务处的业务工作,针对财务工作的需要,提出合理的内部业务分工方案,在内部分工中兼顾公平和效率。
第七条 协助处长组织本处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会计队伍建设。
第八条 办理、完成院领导及处长安排的其他急办或临时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