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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出纳员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3-04-20    来源:计划财务处    阅读次数:489

 

第一条  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严格遵循国家关于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的规章制度,坚持按财务制度办事,维护财经纪律,严守财经法规。

第二条  经济业务发生的资金收付,除按规定可以使用现金外,都必须要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现金收入时,必须开具现金收款收据,并加盖“现金收讫”印章;现金支出,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办理报销业务,并按学院有关财务制度进行审批,报销的单据要合法,手续要健全,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要拒绝支付。

第三条  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库存现金遵守限行限额的结算纪律,记账及时准确,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顶库,每天收缴的现金,应当日送交银行,保障现金安全。

第四条  加强对支票的管理,因公预借支票,必须坚持登记销号制度,不签发空头支票。妥善保管好支票,印鉴和有价证券等。

第五条  现金、银行日记账每月与总帐、银行对账单核对,银行存款月末有未达帐项要及时清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六条  配合会计人员做好经费的预算安排,计划执行等日常财务工作,保证各项经费合理有序的使用。

第七条  完成院、处室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