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交人劳函[2011]39号
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现就我厅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1、凡今年申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2010年参加过由厅人事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班的人员可免于培训)及参加外系统中高级职称评审人员(申报高级政工师职称人员除外),由厅人劳处统一组织在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培训。培训分两期:
第一期:7月24日报到,7月25-29日培训;
第二期:7月31日报到,8月1-5日培训。
费用:培训费及资料费每人300元,食宿自理。
报到时每人交1寸照片3张(彩色黑白均可),有人事厅发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的请携带此证。。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对申报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应在冬闲或工程间歇期采取集中学习、授课、听讲座等多种形式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达到更新知识、总结经验、开阔视野、提高素养的目的。
3、根据《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凡正在接受学历教育、脱产学习或进修的专业技术人员(脱产学习6个月以上,半脱产学习1年以上)以及接受省公路局等行业主管单位组织的为期一个星期以上的专题业务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入学通知和学校证明上加盖印章,并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卡》和《继续教育证书》,可免于参加今年的继续教育培训班。
4、请各单位将相关要求征求本人意见,认真填写《2011年参加专业技术继续教育人员统计表》(见附件)后于7月20日前发电子版至ZTW123455@SINA.COM。各单位需平均分配各期参训人数。
附件:2011加专业技术继续教育人员统计表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主题词:职称 继续教育 通知
抄送:厅科教处。
甘肃省交通厅办公室
